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譴責製造流會的議員

[信報王永平] 譴責製造流會的議員 3/2/2010

上星期三(1月27日),一群反對公、社兩黨發動五區總辭的建制派議員在五位辭職議員發言前集體離場抗議,導致會議因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事後民 建聯主席譚耀宗表示此舉是要譴責辭職議員推動五區公投、不尊重選民、亦強迫納稅人支付一億五千萬元的補選開支。民建聯黨團召集人葉國謙認為變相公投違反 《基本法》的精神,不能任由有關議員在議事廳上發言。工聯會的王國興議員在離場時更高叫:「濫用公帑補選可恥,煽動公投獨港卑鄙。」


還是葉國謙坦白。由民建、工聯兩黨派策動的不是譚耀宗的離場抗議,而是製造流會,令辭職議員無法發聲。所以陳鑑林不隨隊離場,然後才可以提醒主席 人數不足,迫使他宣布休會。(有讀者可能不知道一個立法會議事慣例,就是如果會上沒有議員指出人數不足法定(即半數議員)要求,主席可以繼續開會,而這個 情況經常發生!)


聽到上述議員振振有詞的聲明,令我想起特首早前一段有關立法會的話:「立法會是香港政治體制重要的一部分,有示威者不負責任衝擊立法會的行為,是 違背了香港社會核心的價值、法治精神及整體的利益,政府和廣大市民都絕對不會接受。」讓我把文中的「示威者」改為「議員」,然後在下文分析「衝擊立法會」 的製造流會行為,供政府、議員和廣大市民參考。


假如我說香港的核心價值包括言論自由,相信沒有人會反對。經常被人引用的一句來自十八世紀的法國思想家伏爾泰的名言是:「我不認同你的意見,但我 會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二百年後的香港,有一群「正義」的議員精心策劃令與他們見解有異的同事沒有機會在立法會上發言,這不是濫用程序,打壓言論自由嗎?假如還有人想強詞 奪理,辯說辭職議員有自由可以在議會外暢所欲言,他們大可修改伏爾泰的說話,創造下列金句:「我不認同你的意見,並會用盡辦法限制你說話的機會。」(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and I will use every means to restrict your right to say it)我放棄知識產權,哪位議員喜歡這金句,隨便據為己有,榮辱自負。


我說過,香港人最珍惜的東西是自由,其中言論自由是核心。在香港這個沒有充分民主,而富商擁有政治特權,及「搵錢」須北望的現實環境中,權勢人士用合法手段消滅或限制噪音,經常發生。(所以我不願意選擇性地批評一些被指為「譁眾取寵」的傳媒,因為假如有一日

衝擊立法會的示威者遭到特首譴責,將來更可能被檢控。但根據上述分析,我認為除了刑責有別外,製造流會的議員同樣犯了三違背:一.違背香港社會核心價值之 一的言論自由;二.違背香港的法治精神;及三.違背香港的整體利益。我歡迎不認同我意見的讀者上信報論壇提事實、講道理,體現香港還有的言論自由。


為免誤會,讓我重申立場:我無黨無派,只是以事論事。我早前曾在某報章撰文,建議立法會懲處在議事堂上以粗言穢語互相辱罵的兩位議員(包括一位辭 職議員)。今次批評流會議員,絕不存偏幫辭職議員之意。其實我更期望政府對這件事有個清晰立場。行政、立法機構互相制衡,議員可以批評政府的不是,政府同 樣應該指出議員的錯處。在《基本法》下,行政長官更是特區之首,完全有資格批評影響香港整體利益的事情。


因此,我們與政府完全有理由譴責製造流會的議員。

[完]

王永平 - Head of CSB in the past 有 guts !!!!

P.S. 高官退休後唔入商界果D先會變番做人.....